支持服务业健康发展 解读吉林省5部门30条“硬核”举措
     2020年,新冠疫情对服务业发展带来很大的冲击,春节以来近一个月时间,我省大多数商场、酒店、餐馆、影剧院、滑雪场、旅游景区等经营场所处于停业状态,这些行业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,涉及大量民生就业。据环球网报道本次疫情对2020年一季度服务业带来约9000亿元的产值损失,预计2020年一季度服务业同比增速约为-0.1%。二季度房地产业、信息传输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会有一定程度的回补,但住宿和餐饮业等其他服务业仍难以全部恢复。

因此,吉林省委、省政府制定了《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》,帮助加快推动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,减缓疫情影响和损失,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,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。

    本次出台的《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》文件共聚焦五个方面,出台了30条政策举措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推动企业复产复工



①积极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,落实防疫措施,帮助企业解决口罩、测温仪、消毒液等重点防疫物资供应;


②分类有序推动企业复产复工,推动非人员聚集性的研发设计、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全面复工,支持理发、家政等便民服务单位尽快复工;


③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服务,并给予一次性的创业服务补助;


④鼓励符合条件的技能培训机构或第三方线上平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;



减税降费


免征中小微企业部分社会保险,缓缴经营严重困难企业部分社会保险,减征符合条件的单位医疗保险费用;


减免或减征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的租金,对存在支付困难的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,同时鼓励业主(房东)为租户减免租金;


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。



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


①强化信贷供给,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、断贷、压贷,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;


②开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,预留专项信贷规模,下调贷款利率,保证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;


③利用好现有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,加大对餐饮业数字化转型、地方品牌培育、餐饮集聚区的支持力度;


④支持重点商贸餐饮企业扩大经营规模,对达到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;


对雪季运营的旅游滑雪场、旅游景区、度假区和已经认定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、文旅综合体给予补助;



支持发展新消费、新业态


支持发展新服务模式,推进传统批发零售业数字化,大力发展网红经济,支持企业举办网络促销专项活动;


加强平台和流通体系建设,鼓励发展平台经济、共享经济、跨境电商、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,大力发展生鲜、冷链配送新模式,完善配送附属设施。



优化服务


①充分发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,全面推广网上收件、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;


②采用适当延长整改期、暂缓上报等措施,引导和帮助企业修复信用缺失,规避信用风险;


③发挥行业协会作用,强化指导服务,提供行业信息,广泛收集诉求,协调解决问题,助力企业尽快实现全面复工;


④建立困难企业帮扶机制,根据疫情发展情况,加强调查研究,坚持“一业一策”精准扶持。

  详情请浏览以下网址:

吉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》的通知